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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團法人台南市腦性麻痺之友協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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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團法人台南市腦性麻痺之友協會獎學金申請辦法

  • 發佈日期:2016-02-26
  • 照片說明文字中華民國一O五年二月二十四日制訂
    為鼓勵優秀的莘莘學子們,能夠克服身體的障礙,勤奮向上,特設會員專屬獎學金,歡迎踴躍申請!

    本法依據第六屆第八次理監事聯席會通過此獎學金申請辦法。
    一、目的
    為鼓勵優秀之學生,順利完成學業,特設「社團法人台南市腦性麻痺之友協會獎學金」。

    二、申請資格
    自申請日起已連續三年繳交年費之會員或會員子女,且前一年須參與協會辦理之活動達1/5以上,並就讀大專校院、高中、職、國中、小具有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學校學籍之學生,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,且在法定修業年限內予以獎助。

    三、獎助條件
    (一)國中、小學生及應屆畢業生其前一學年成績總平均80分以上(或相 對等級),操行平均70分以上,且無小過以上處分。
    (二)高中、職二、三年級學生及應屆畢業生其前一學年成績總平均75分以上,操行平均70分以上(或相對等級),且無小過以上處分。
    (三)大專校院二至四年級學生及應屆畢業生其前一學年成績總平均70分以上,操行平均70分以上(或相對等級),且無小過以上處分。

    四、獎勵名額暨金額
    ◎大專校院獎學金3名,每名5,000元。
    ◎高中、職獎學金5名、每名3,000元。
    ◎國中獎學金10名,每名2,000元。
    ◎國小獎學金10名,每名1,000元。

    五、申請辦法
    ◎請於每年的3月01日起至4月30日止將相關資料郵寄申請文件至本會(註明申請獎學金)或逕至本會辦理(申請資料恕不退還)
    ◎申請應備下列文件:
    1. 申請書。
    2. 前一學年成績單正本。
    3. 身心障礙手冊影本(正反面)。
    4. 學生證影本(正反面,須有當學期註冊章)。
    5. 學生身份證影本(正反面)或戶口名簿影本。
    6. 存摺封面影本(戶名必須為申請學生本人)。
    7. 其他(ex:低收入戶證明,如無則免附)。
    8. 個人資料使用聲明同意書。

    六、審查
    ◎本獎學金之核發需經本會「評審委員會」會議核定,相關訊息將公告於本會網站,並擇日發放。
    ◎本會保留變更或施行與否的權利,詳細情形以本會網站公告為準。 獎學金事項申請通過與否,將由審核委員依各位申請者檢附之資料進行審核。

    七、其他
    ◎獲得獎學金者需出席頒獎,如無故未到視同放棄資格,頒獎時間另行公告。
    ◎申請人須同意將獎學金頒獎活動期間所進行之拍攝、攝影等所有肖像權歸屬於本會,本會得無償於非營利範圍使用。

    社團法人台南市腦性麻痺之友協會
    地址:台南市北區704小東路423巷3號
    電話:06-235-0254 傳真:06-208-7921
    聯絡人: 陳美琪 社工員
  • 相關附件:
  • *社團法人台南市腦性麻痺之友協會獎學金申請辦法.pdf
  • *社團法人台南市腦性麻痺之友協會獎學金申請表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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